我市举办相关人员《精神卫生法》培训
  • 发布时间:2013-11-21
  • 作者:xinli01

  在《精神卫生法》颁布一周年、实施半年之际,大庆市政府举办《精神卫生法》专题培训,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服务百姓心理健康奠定基础。
  10月25日,由副市长栾莹主持,《精神卫生法》起草人之一、北京大学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教授对500多名18个非卫生机构政府机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着重阐述了非卫生部门在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方面应履行的职责。《精神卫生法》培训教材组组长、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控局精神卫生处处长严俊对300多名卫生机构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对《精神卫生法》赋予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进行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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