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岗位职责
  • 发布时间:2021-01-21
  • 作者:xinli

 主任

·在院长的领导下,行使伦理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有权对伦理委员会成员进行推荐及任免;

·制定或修改伦理委员会章程;

·审核并签署评审意见

·主持伦理委员会每季度例会及其他会议;

·积极参与医院医学伦理道德建设;

·负责伦理委员会有关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促进医学伦理学之间的工作,并加强本领域的国际交流。

副主任

·协助伦理委员会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负责安排伦理委员会各委员的 GCP 培训及继续教育;

·指导伦理委员会秘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伦理委员会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

独立顾问

·应邀对所咨询的研究方案、研究人群或特定的问题发表意见;

·没有投票决定权;

·遵循研究利益冲突政策,主动声明与咨询项目相关的利益冲突。

委员

·对提交审查的研究项目进行充分审查,参加伦理委员会会议并对研究项目进行讨论和评价;

·对伦理委员会记录进行保密;

·积极参加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学和生物研究的继续教育。

秘书

·负责伦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向主任委员报告;

·负责受理伦理审查申请材料,告知申请材料需补充的缺项;

·定期组织伦理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年安排 1 次伦理委员会会议,根据情况,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

·根据安排的会议日程通知伦理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在会议前将审查材料提交论理委员会委员预审;

·负责安排会议日程以及会议记录;

·根据审查结果准备评审意见,提交主任委员审核签发,及时将审查决定传达给申请人;

·对所有批准的研究项目组织合适的跟踪审查,包括修正方案审查,不良事件报告审查等;

·负责安排伦理委员会与申请者、委员、受试者之间的联系;

·负责起草伦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提交主任委员审定;

·负责伦理委员会经费管理工作;

·就伦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为主任委员提供必要的管理支持;

·负责伦理委员会文件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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