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工作思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临时用工。
二、用工形式和招聘岗位、数量
(一)用工形式:编制外用工。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精神康复科医生1人;心理医院收款员1人。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的决定。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报考精神康复科医生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医师执业证或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合格者优先,要求热爱精神康复工作,致力于精神康复工作,年龄30岁以下;
报考心理医院收款员岗位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会计证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30岁以下。
(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和户口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执业医师证书(会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寸免冠照片1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8月18日
2、报名地点:人事科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的资质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四)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六)经考试、体检合格者,在医院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临时用工合同》
五、岗位相关待遇
(一)医院临时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我院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加30元。
(二)根据临时聘用人员从事的工作岗位,参照在职职工保健费标准享受保健费。
(三)试用期3个月,医院为其缴纳“五险”,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的,每月工资2029元;硕士研究生每月工资2892元。
六、组织领导
(一)招聘临时用工领导小组
组长:姜文海 张志刚
副组长:何占玲
成员:张 伟 赵希武 关丽华 毛成杰 张洪文
(二)招聘临时用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杨彩霞
成员:孙大伟 孙 霞 张亚鹏 王维国
(三)招聘临时用工监督小组
组长:关丽华
成员:包义刚
大庆市第三医院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