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三医院
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用工形式和招聘岗位、数量
(一)用工形式:编制外临时用工。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心理咨询岗位2人,心理热线岗位3人,麻醉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的决定。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符合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5、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岗位条件
1、心理咨询岗位
(1)性别不限,年龄20-35周岁。
(2)取得国家3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3)精神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医学院校应用心理学专业硕士以上学历。
(4)有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优先。
2、心理热线岗位
(1)性别不限,年龄20-35周岁。
(2)取得国家3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并具有医学专业或应用心理学专业背景,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3)有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优先。
3、麻醉医师岗位
(1)麻醉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或精神医学专业。
(2)有医师执业证或2015年执业医师考试合格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和户口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心理咨询师(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2寸免冠照片1张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7日-3月7日
2、报名地点:人事科办公室
3、联系方式:0459-5596319 0459-5096194
(三)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各岗位的资质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四)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六)经考试、体检合格者,在医院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根据临时聘用人员从事的工作岗位,参照在职职工保健费标准享受保健费。
(二)试用期3个月,医院为其缴纳“五险”,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的,每月工资2029元;硕士研究生每月工资2892元;取得执业医师证者,试用期满后,医院根据实际执业时间,参照相同条件在职职工兑现工资、绩效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大庆市第三医院人事科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