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依赖伴自伤患者的首诊思考
  • 发布时间:2017-05-11
  • 作者:xinli

      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我正在出专家门诊,临近快下班的时候,几个焦急的人闯入诊室:“大夫,快点帮帮我们吧,我这个弟弟实在是整不了了,把我们都要熬死了!”。看到他们着急的样子,我安慰他们坐下来慢慢说,着急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经过了解,这个被称作弟弟的是一位中年男性,46岁,一直未婚,独居。饮酒史30余年,酒量渐增,最高日饮酒1000毫升以上,常空腹饮酒,经常醉酒,不饮酒时会出现躯体不适、手抖、出汗等症状,但是近年来其饮酒量逐渐减少。
      一周前不知道什么原因停酒,之后逐渐出现兴奋、胡说,砸东西,无法沟通。生活不能自理,全由哥哥照顾。由于原来是一个人居住,对他的精神状况无从知晓。
      三天前弟弟突然自己用尖刀将腹部扎伤致肝叶损伤,施紧急手术,腹部引流管引流。麻醉清醒之后因兴奋胡说,自行拔掉点滴管,不配合治疗,故由县城医院紧急送到大庆市三医院。
      了解完情况后,我及时检查患者,当时患者在车上躺着,两个人陪护,腹部正中有敷料包扎,带着引流管,营养状况尚好,表现较安静,意识清醒,问话不予回答,不愿与医生沟通,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很好的回忆,其他无异常。焦急的家属强烈要求收入院治疗。
      假如你是医生,遇到这种情况,你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收入院?假如你是家属,你应该怎么办?需要转院还是继续坚持要求在精神科住院治疗?

        作为专科医生,我认为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医生方面
      医者仁心,治病救人。我们看的是病,但凡来院求助的都是我们的病人,我们要对病人负责,要把生命放在第一位。当前这个病人,外伤致肝叶损伤,带有引流管,损伤程度不明,且术后三天,可能会出现病情进展或并发症,专科医院如果没条件对症处置,直接会影响患者生命安全。作为医生,这时候要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评估,有效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家属真正认识到病人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生命危险,相信家属一定会做出正确选择的。


      第二、家属方面
      当时的家属,可能对疾病的认识不足,发生这样的问题也束手无策,所以及时了解家属的心理非常必要。针对这个病人,家属当时的心理可能是认为太折磨人了,没办法了,只能在精神病院治疗了;
      患者转到大庆市三医院时,家属期望值也很高,认为送到精神病院就有办法了,没有考虑躯体疾病的危险性;还有可能认为,已经从县城医院转出来,不能再回去了,回去人家也不会收的。对于上述的心理状况,我们应该给与理解,同时要做好耐心、认真地沟通,明智的家属会理解的。


      第三、治疗方面
      作为医生,要掌握危重急症的处理流程,这位患者科学的治疗应该是在外科病房治疗,采取一定的保护性措施,然后请精神科医生会诊用药,即使从县城医院转来,也要住进综合医院治疗。精神科医生在该病人的诊治过程中起到的应该是协助和支持的角色,从联络会诊的角度去参与更为合情、合理、合法。


      第四、原则方面
      有人说,这个患者已经出现了伤害自己的行为,根据精神卫生法,不能拒收,应该以非自愿住院收入院治疗!那么这个符合精神卫生法中规定的非自愿住院患者是不是没有生命危险的患者呢?精神卫生法对强制住院虽有要求,但医生要有自己的基本判断,治疗应以保证患者生命安全为主吧。 
      这位患者家属认为,已经从县城医院转出来了,再回县城医院人家也不能收了。恳求医生留下治疗,甚至说出现危险不追究责任。那么,如果生命都岌岌可危,只治疗精神疾病还有什么意义呢?

小 结

      综合以上因素,我认为这个病人不存在拒收不拒收的问题,重要的是我们要站在医生的高度,首诊负责,对生命负责,按照常规去诊疗,我想一定会得到患者及家属的认可和接纳。
      我反复向患者家属解释这种病的治疗流程,最后,家属表示理解。由于家庭经济原因,这个患者还是被拉回了当地综合医院进行治疗。我也与他保持着电话联系,及时指导给予适当的精神科药物治疗。
      让人欣慰的是,患者恢复得不错,伤口没有感染,也未出现酒精戒断反应,躯体疾病和精神症状都得到了控制。 家属多次打电话来表示感谢,不久后还带他们村子的精神障碍患者来找我看病......
           通讯员  谭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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