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击自动滚屏 | 发布时间:2010-10-23 阅读:1179次 |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抗精神病药物的品种不断增多,使许多过去难以治愈的精神病人,获得了更多的选择用药机会,以最大限度的改善精神症状,早日获得康复。但许多抗精神病药物的副反应甚多,如果使用不当,不仅不能改善精神症状,而且会使病情加重,甚至贻误治疗,造成身体机能的损害。如何合理选择、安全使用抗精神病药物,以下几个方面可供参考。 (一)药物选择: 抗精神病药物品种繁多,究竟怎样选用,往往使患者感到无所适从。在治疗精神分裂症时,最先奏效的往往是抑制兴奋躁动,即使是没有明显镇静催眠作用的氟哌啶醇,也能使患者趋于安静;如果用的是氯丙嗪或氯氮平,那么药物的催眠作用更会促使患者入睡。其次奏效的,应该说是幻觉消除,再次便是妄想消失,然后才是思维形式障碍解除。最后见效、也是最难见效的,是情感淡漠。至于自知力的恢复,那就不一定了,有的病例随着症状的缓解,恍然大悟,自知曾患疾病;但是有的虽然症状全消,而仍全无自知,否认疾病。总之,这是任何品种抗精神病药在治疗精神分裂症过程中出现的一般规律,不论有嗜睡催眠作用的氧丙嗪或氯氮平,还是没有多大镇静作用的氟哌啶醇都是如此,并无特殊之处。 目前常用的抗精神病药物有口服和注射两种剂型,可根据不同的适应症选用。一般说来,口服制剂作用较缓慢,而注射制剂作用迅速、生物学利用率高,后者常用于伴有急性症状或拒绝服药的病人,或长期需维持治疗的慢性患者。 (1)根据临床症状选药。以幻觉妄想为主要表现的病可选用氯氮平、维思通、氟哌啶醇、氯丙嗪等;以淡漠为主要表现的病人,可选用三氟拉嗪、氟奋乃静、维思通、氯氮平、舒必利;以急性精神运动性兴奋为主的病人,可选用氟哌啶醇、氯丙嗪、氯氮平、维思通。 (2)根据既往用药情况。过去曾经治疗有效,本次发作是因停用该药而出现复发的病人,则仍可选用过去奏效的药物。各种药物治疗无效者,可试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如氯氮平、维思通或合并用药。 (3)根据生理特点。如高龄者或伴有躯体疾病的患者,应选用高效、小剂量、毒性低的药物。 (4)参照家族内其他患者的用药情况。如果某种药物对另一家庭成员有效,那么该病人使用该药也可能有效。 (二)合理剂量: 抗精神病药物各具特点,剂量的选择要因人而异,对年迈体弱伴有躯体疾病者,用药应更加慎重。药物治疗应以中等剂量为宜,小剂量往往达不到治疗的目的,高剂量时会增加药物的副反应,此时疗效未必提高,同时因病人感到身体不适,会拒绝服药。因此,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缓慢增加药量,其增量时间跨度一般2-3天,可从晚上先开始加量,剂量加到多少要依据药物类别、剂型、商品剂量、药物半衰期长短、年龄及躯体健康状况、进食情况酌情掌握,一般在二周可加到治疗量,同时边观察症状变化及有无药物过敏性皮疹等。如症状在二周后已有改善可暂缓或暂不加药;如原有症状仍成为主要问题困扰着患者,应继续加量。至于究竟到多大剂量合适这要由临床医生来决定。加药速度过快时部分病人会出现四肢肌张力增高,活动减少,坐立不安,排尿困难,视物模糊等副反应,严重的会出现颈斜或后仰,两眼球上翻,说话困难。 (三)合理疗程: 抗精神病药物在体内吸收起效的时间约10天至14天,当药物加到一定剂量,精神症状大部分或完全消失时的药量称为“治疗量”,此量维持的时间对精神病人的疗效和预后非常重要,一般要维持8周以上,连续服用3个月,称为“一个疗程”。此后视病情稳定程度,逐渐将药减至治疗量的1/2至1/3,作为“维持量”,坚持服用以避免出现病情的反复发作。 (四)尽量单一用药: 抗精神病药物的选择要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尽量单一用药,这样便于观察症状,判定药物疗效,一旦出现药疹或其他不良反应可以及时处置。合并用药可以增加药效,但某些药物联用后会降低药物治疗作用,增加药物副反应。 (五)更换药物要慎重: 当某种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效果不理想或因某些原因要更换药物时,要缓慢减药和加药,不能突然停药或换药速度过快。换药方法不妥,病人会出现多种躯体不适,极少数病人可出现高热、大汗、心率加快、意识不清、全身肌肉强直震颤、尿失禁、脱水以至急性肾功能衰竭等情况。 (六)定期复查心电图和血常规:氯丙嗪、奋乃静、氟哌啶醇等药物,目前在我国精神科仍广为选用,虽然这些药物在体内代谢过程中可能会对某些脏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较为多见的如心脏、肝脏、血液系统异常,但只要定期检查心电图,做必要的血液化验,发现异常及时调整药物,就会将药物副反应减少到最小,防止严重药物副反应的发生。 (七)新药的应用: 目前以维思通(利醅酮)为代表的新一代抗精神病药已在我国投入临床应用。这些药服药方法简单,药物副反应小,已为广大精神病人所认同,需要注意的是治疗过程中,如果精神症状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不变,应保持耐心,因为症状缓解在许多病人中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症状加重者应考虑换药,出现情绪低落者可短期合并抗抑郁药。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时则避免联合用药。 (八)通常不过早给予副反应对抗药,切不可作为预防副反应的发生而提前与抗精神病药物一起服,需根据每个人药物副反应的轻重程度酌情处理。 总之,选择抗精神病药时,要根据病人的起病形式、症状和生理特点、既往治疗史、药物的疗效和副反应方面来综合选择,以达到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